关于西青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政策解读
一、起草背景
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,推进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、民主化、法治化,根据国务院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(国令第713号)、《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》(津政令第19号)、《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》(津政办发〔2021〕42号)等规定,每年4月30日前,区人民政府要向社会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。
二、主要内容
《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青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》共包含3个决策事项,分别是:(1)制定津城南部产城示范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;(2)制定津城南部产城示范区地下空间专项规划;(3)制定津城南部产城示范区总体城市设计与特色风貌专项规划;承办单位均为区开发区管委会(赛达办)。
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4年4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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